【基本案情】
某信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信息公司)经营困难,面临业务运转和兑付工资的双重压力,欠付四十余名员工工资。该四十余名劳动者共同向某信息公司讨薪,但均被公司以“运营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劳动者遂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调解,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调解书,某信息公司应支付劳动报酬 60 余万元。在承诺兑付期限届满后,某信息公司仍未支付,其中三名劳动者向武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
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分析研判认为,本案执行情况将影响后续系列案件执行效果。在向申请人介绍执前督促程序并取得同意后,武侯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检察院进行执行监督,组成法检联合专班,拟定执前督促计划。一方面前往公司所在地了解情况,得知被申请人有履行意愿,但上游企业欠其项目款,暂无力全部兑付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征得公司与其余劳动者同意,将其余案件一并纳入执前督促范围,邀请社区人民调解员介入,持续跟进督促公司尽快履行工资兑付义务。在督促会现场,专班就调查情况向劳动者进行了通报,并当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法院、检察院、人民调解员的共同监督、协力推动下,劳动者同意依据调解书分期履行,当场收到了公司支付的首期履行款,并成功督促某信息公司履行其余 23 件案件。
【典型意义】
法检联合化解矛盾是新形势下司法机关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的新举措。本案中,武侯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涉劳动报 酬执前督促程序,为后续同类案件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既展现了司法机关在程序末端对弱势群体的温情关怀,又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执行领域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担当,以阳光司法为劳资双方达成合意奠定坚实基础。武侯区人民法院结合“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考虑到用人单位的现实困境,没有就案办案,既增强了市场主体信心,又通过执前督促程序,推动用人单位分期履行,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为妥善解决后续案件提供样板。